close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涉貪汙罪被判刑8年定讞,現在正保外就醫中。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涉貪汙罪被判刑8年定讞,現在正保外就醫,之前向總長聲請提出非常上訴皆遭駁回,但最高檢察總長顏大和前日突然宣布為她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引起基層檢察官不滿,這兩天紛紛在檢察官內部論壇批評,今有檢察官發文建請最高檢彙整公布顏總長任內非常上訴案的各裁判結果。該名檢察官指出,請最高檢的長官彙整公布顏總長任內所有非常上訴案裁判結果。同時,比照貪瀆案件無罪分析的模式,由學者與總長共同擔任主持人,由各該撰寫非常上訴意見書的最高檢檢察官報告,召開研討會,開放各界報名,讓小檢學習。有名承辦過貪瀆案件的檢察官也表示,從來不知道對價關係有主觀說、客觀說、折衷說,不知道是自己才疏學淺,還是主筆的長官英明。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昨具名在論壇裡開砲,「法律見解不同不能作為非常上訴的理由,且有無對價關係是涉及事實認定,與法律見解無關。」今有其他檢察官附和,認為李主任說得很好,「判決見解歧異,從來就不是非上的理由,最高法院判決歧異的案件有少過嗎?還是總長這些作為,是要證明檢察官有利不利事項都一律要注意,但是恕小的駑鈍看不懂,覺得總長離基層越來越遠。」顏大和前日表示,「哪裡有什麼政治壓力」,這次是因為郭瑤琪自己再提聲請和監察院上月通過要求最高檢研酌,他們提的重點和以前不一樣,最高檢研究後認為可以提非常上訴,讓最高法院統一見解。郭瑤琪在擔任交通部長期間,因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被控收受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2萬美元,之後以職權施壓台鐵;南仁湖最後雖未投標,但最高法院仍依職務上收賄罪,判郭瑤琪8年徒刑定讞。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上月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調查報告,認為法院確定判決涉有違背法令之虞,籲請檢察總長研酌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指出,郭被判收賄罪,但對於收受賄賂罪的成立,就特定行為與財物交付上對價關係認定,最高法院有不同的見解,包括主觀說、客觀說及折哀說。郭瑤琪在迭次審理中,均否認收受賄款美金2萬元,甚而質疑賄賂罪對價關係之認定。最高檢決定為郭瑤琪提非常上訴,希望藉此讓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
F03426C649A997CC
arrow
arrow

    kents72p0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